广州将有近两成地区拥有提高容积率的“初审”资格。昨天,《关于适度提高居住用地开发强度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公布,广州居民可能会进入“住得更高”的新居住时代。有关负责人表示,出台《意见》的目的,主要是节约土地。
提高郊区大盘容积率
今年全国两会期间,全国政协委员、番禺大型楼盘星河湾老板黄文仔“放炮”,提出郊区居住容积率太低,不利于降低房价。当时市规划局局长王东回应,广州将出台新政策,符合条件的地块,可申请提高容积率。
记者在《意见》中看到,番禺、花都、黄埔、萝岗、南沙中心区果然被列入开发强度调整控制一区,商品住房的容积率与之前执行的《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———修建性详细规划篇》(以下简称《准则》)相比,容积率提高约一成,建筑密度同步增加一成左右,也就是说,未来的郊区大盘将拔起更多高楼。
有关人士提醒,虽然《意见》和《准则》都按照密度一、二、三、四区进行划分,但实际上,两个文件所指的完全不是一回事。前者的一、二区主要是指城市中心区,三、四区指郊区;而后者的一、二、三、四区,则几乎全部是郊区。
番禺、花都、黄埔等区的郊区地带,在《准则》中属于三、四区,但在《意见》中,却属于一区,如果套用新出的政策,容积率可提高0.1-0.2,住宅密度同步提高2%-3%。此外,《意见》还首次对19-33层的超高层住宅作出具体规定:容积率为2.8-3.5,住宅密度为20%-25%。
以一个用地规模为10万平方米的中型小区为例,假如全部建设10-18层的高层住宅,参考新政策,可以多建2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,相当于增加200套左右的新房,建筑密度将由22%提高到25%。
在越秀区租房住的市民刘小姐表示,郊区能提供更多住房,对降低房价应该有所帮助,“建筑密度由22%提高到25%,感觉也没太大变化,但请政府千万别审批密度大到照不到阳光的‘阴天楼’”。
老八区几乎不作调整
有的市民担心,《意见》出台后,本来已经密密匝匝的中心城区,更要变成“石屎森林”。有关负责人表示,老八区几乎未列其中,容积率、建筑密度跟以前的审批标准一致:已经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,按照规划审批,没有编制控规的少数区域,按《准则》审批。
根据《意见》,老八区几乎被全部列入不调整开发强度区,包括市政、交通饱和区域和环城高速公路以内,但金沙洲、大坦沙、原芳村区、琶洲、员村、广园路以北华南快速以东地区则大多数被列入三区,其中用地规模5-15万平方米的区域,容积率上限从《准则》的2.4提高到2.9。
生态敏感地区、文化;で,也不会提高容积率。具体包括:流溪河两侧、帽峰山、南湖、白云山、麓湖、凤凰山、火炉山、东圃绿化隔离带、万亩果园、大夫山、莲花山、番禺区生态廊道、花都旅游大道北部山区;重要景观区如珠江两岸;城市重点建设地区如珠江新城、白云新城、大学城;历史文化;で缧潞悠、华侨新村、农林上路、耀华大街、南华西街、大岭村、塱头村等;但中心镇的中心区、广州新城地区、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、城市外围交通便捷地区除外。
保障型住房“高上加高”
在《意见》中,对政府保障型住房项目(含廉租房、经济适用房、新社区住房等项目)特别照顾,容积率上限普遍比商品房高出0.5,以金沙洲为例,同样是用地规模10万平方米的小区,假如全部建设10-18层的高层住宅,商品房能建设32万平方米,保障型住房则能建设37万平方米,比前者至少多提供500套住宅。也就是说,未来新建的保障型住房,将以高层、超高层居多。(蒋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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