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绉掑悗 椤甸潰鑷姩璺宠浆鑷?a href="http://www.chinanews.com/">涓柊缃戦椤?/a>
鎮ㄥ彲浠ュ幓杩欓噷鐪嬬湅~
4
戴高乐审阅富尔报告后,同意富尔报告结论,批示外交部运作办妥。
北京四次会谈及在《周谈话要点》上的双方签字,虽原则已定,但具体问题尚多,亟待与法方磋商落实,陈毅元帅提名由能文能武的李清泉(驻瑞士大使)负责。
法国外交部派其欧洲司司长狄普·马歇到瑞士首都伯尔尼,于1963年12月12日开始同李清泉正式谈判。马歇说明,法方认为中法建交时机已经成熟;法国提议以公布联合公报宣布建交,取代北京所商定的互换照会方式。但,在程序及文字表述等方面双方争执不下。
1964年1月9日,马李第三次会谈。李清泉说明,如果法兰西政府实质上不坚持制造两个中国的立场,而仅为接受措辞有困难,中国政府可以删去有关句子。但是,联合公报发表后中方将对外发表自己的解释,法方要以复述中国声明的方式,予以确认。
这样,李清泉和马歇就联合公报的运作在瑞士首都秘密谈判,最终完全达成协议。
至此,法国对美、台玩外交辞令,也不坚决否认有关传言。直到联合公报发表前,戴高乐才将中法建交决定通知美、英、日本、西德,并于1964年1月19日委派潘切诺夫将军为特使,携戴高乐函飞台北。戴函一再表达对蒋的尊仰敬意外,明确复称:“法国政府将和北京政府建立外交关系一事,果属正确!
1月24日,台湾向法国严重抗议。蒋介石则致函戴高乐,要求推迟与北京建交。但,美、蒋企求全落空。
【关于我们】-【 About us 】- 【联系我们】-【广告服务】-【供稿服务】-【法律声明】-【招聘信息】-【网站地图】-【留言反馈】 |
本网站所刊载信息,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。 刊用本网站稿件,务经书面授权。 |
[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(0106168)][京ICP证040655号] [京公网安备:110102003042-1] [京ICP备05004340号-1] |